1、氣瓶使用前應進行安全狀況檢查,對盛裝氣體進行確認,不符合安全技術要求的氣瓶嚴禁使用;使用時應嚴格按照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。
2、專瓶專用,不得擅自更改氣瓶的鋼印和顏色標記。
3、氣瓶立放使用時應有防止傾倒的措施。
4、近距離移動氣瓶,可采用徒手傾斜滾動的方式移動,遠距離移動時,可用輕便小車運送。不應拋滾、滑、翻。氣瓶在工地使用時,應將其放在專用車輛上或將其固定使用。
5、使用氧氣或其他強氧化性氣體的氣瓶,其瓶體、瓶閥不應沾染油脂或其他可燃物。使用人員的工作服、手套和裝卸工具、機具上不應沾有油脂。
6、在安裝減壓閥或匯流排時,應檢查卡箍或連接螺帽的螺紋完好。用于連接氣瓶的減壓器、接頭、導管和壓力表,應涂以標記,用在專一類氣瓶上。
7、開啟或關閉瓶閥時,應用手或專用扳手,不應使用錘子、管鉗、長柄螺紋扳手。
8、開啟或關閉瓶閥的轉動速度應緩慢。
9、發(fā)現(xiàn)瓶閥漏氣、或打開無氣體、或存在其他缺陷時,應將瓶閥關閉,并做好標識,返回氣瓶充裝單位處理。
10、瓶內氣體不應用盡,應留有余壓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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